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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搬家了~~~ [4/21/2008 3:48:57 PM]
第二站——扎龙 [10/3/2006 7:51:42 PM]
第一站——大乘寺 [10/1/2006 8:22:43 PM]
爸爸情人 [原创 2005-09-27 19:35:33]  


至今,我们家的相册里还保存着一些旧年代的彩色照片。那些照片原本是黑白的,本应具有卓别林无声电影带给我们的怀旧气息。可惜我年轻的爸爸一面陶醉,一面给黑白照片涂上了透明的色彩。或许正是这些不和谐的色彩让我对爸妈的婚姻稍有埋怨: 
“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怎会嫁给一个面黄肌瘦的小男人!” 
当我作为两种形态各自呆在爸妈体内的时候,我后来的外公和祖父都已是身价不菲的干部。他们在听到对方的大名之后不谋而合地认为—— 
“他的孩子还用说吗?” 
很快,我爸妈开始约会。观看十九场电影是他们约会的全部内容。黑暗瞬间吞噬了场内的一切,屏幕上开始反射微微光亮。我妈穿着宝蓝色的临时工作服,梳着两根麻花辫子,如水莲花一般危坐;我爸则一身褪色的军装,很精神地盯着荧屏。此间,他们极少说话,遵守约定似的从不相拥,更不会亲吻。他们传情的方式很含蓄,脸红一红而已。 
第十九场电影之后,我的一半终于碰到另一半:妈妈成了爸爸的妻子。             


妈妈是爸爸的妻子,但不是爸爸的情人。明白这一点的时候,我已经机灵地知道害羞了。比如电视上播放男女亲热的镜头我会很自觉地用双手捂住眼睛,并从指缝间偷窥。 
爸爸的第一个情人就是在这种时候暴露的。那是一个清爽而喧闹的黄昏,小姐姐拉着我的手穿过一排排挂着漂亮衣服的衣架,到处寻找我爸和干妈的踪迹。我们没有歇斯底里地喊叫,纯粹是一种愉快的寻找,安安静静,像是在捉迷藏。经过换衣间,我又听到了电视里那种让我心跳加速的声音,就如婴儿绵绵的喘息。一上一下,我和小姐姐贴着门缝朝里望去,我爸和干妈像两只动物一样扭在一起。当时,我的脑海闪过一句电视剧的台词,我学着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说话的样子,指着大衣柜一样的换衣间说: 
“你背叛了我!” 
如果说长大后我的伤心是一棵树的话,那这棵树的种子一定是爸爸种下的,在那个清爽喧闹的春天黄昏它就已经发芽了。 
我爸爸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用我妈的话来说就是—— 
“见到女人就走不动路。” 
他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和一个陌生的女人亲切地交谈,接着能在最不可能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暧昧关系。我的那一堆漂亮的小姐妹和漂亮的干妈就是他这一才能的最好证明。 
我爸爸时常脸不红心不跳地把他给我认的干妈告诉我妈,让我在很长时间里一直认为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于是,回家后我妈询问我关于干妈的种种问题得到的都是一些无价值的回答,因为我想起的更多的是和小姐姐或小妹妹在一起的事情。 
终于,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我从妈妈的询问里听到了某种令我激动不已的暗示.当时我正在啃一只馒头,爸爸表情奇怪地坐在一侧,我觉得鼻子里好像灌满了醋,眼泪和鼻涕双管齐下.我用尽全身力气喊出了一句含糊不清的话—— 
“我看见他们亲嘴了!”  
    3 
爸爸和第二个情人之间的事情已是城南旧事了。如今我仰望林立的高楼,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那些灰色低矮的建筑,沾着白菜叶子的潮湿的道路,还有光着屁股奔跑的小孩一下子从现实中被抹去。城南不再。 
我爸的公司倒闭后就在城南开了一个饭店。晚上回城西家里睡觉,一清早再回到城南。某日,我妈去城南看望,对门摊煎饼的女人的一句话,让她在城南痛苦地生活了一年。 
女人说:“看见你男的大精巴穿着衬裤出来生炉子来着!” 
第二天,我妈带着五年前自命明智地生下的妹妹再一次作出了自命明智的选择:她关了城西的那爿杂货店,来到城南。 
那一年我十岁,和外公舅舅住在一起。因为要上学,所以很少去城南。爸爸情人我只见过两次。第一次是星期天,她以一个厨师的身份坐在一间屋里休息。屋里暗得很,只能看到一张涂满白色的脸。我妹妹把脑袋靠在门框上在啃一块排骨,我站在后面。 
白脸说:“白痴!” 
我已经说过,很早的时候我已经机灵地知道了很多事情,比如害羞。那时,我爸和情人之间的传言已经很多了,因此听了白脸的话,我立刻把它上升到了爱情的高度,我神圣地觉得我代表我妈同爸爸情人之间的颠峰对决来到了,我像揭老底一样对白脸吼道: 
“狐狸精!” 
最后一次见到白脸离饭店开张已经有一年了。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干燥的门板一块一块紧闭着。我和舅舅敲了很久的门,一块门板才从里面被卸下来,我惊讶地看见我妈像男人一样瘦骨嶙峋的身材在昏暗的光线里荡来荡去。她病了。我舅舅用一个体育老师惊人的力量一下子抱起了剩下的六块门板,很响地扔在墙角。然后坐在一张油渍未干的圆桌旁,等我爸回来。 
我爸和白脸同时出现在门口已经很晚了。他们挡住了门外的黑夜,屋里忽而亮了许多。我爸嬉皮笑脸地走向我舅舅,舅舅大骂一句,一拳把我爸抡得跌坐在门槛。在我爸痛苦的呻吟里,那白脸像耗子一样尖叫着从他身上跨过去逃走了。 
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我和舅舅沉默着离开了城南。我搂着他的腰坐在摩托后座,他把车开得像慢跑一样。回去的路更长了,我几次睡去,有几次流着泪醒来。突然间,我把他搂得很紧,就像搂着我爸一样。我们到家了。  
    4 
我妹妹的出生就如大雾天射出万缕阳光,我的那些小姐妹就一下子蒸发掉了。多年以后,当我再一次见到艾草,就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那时侯,她已经长成一个女人了,在钢材市场给亲戚看门市。我爸爸狼狈地逃出城南,在艾草的隔壁做了灰头土面的电焊工。 
我们都很喜欢艾草。夏天假日里,我和妹妹盘腿坐在艾草的床上,听她讲武侠小说里惊心动魄的场面描写和峰回路转险象环生的动人情节。她总是嫌自己讲得不好—— 
“书里写的那才叫精彩,比电视里的武打镜头有意思多了。” 
艾草早上也卖汤圆。爸爸经常提些回家,妈妈虽然嘴上不闲着,但心里很满意。她说:“年轻人苦钱不易——你的脸皮厚得长城都有的比了!” 
就在这平凡的日子里,我隐约感觉到了爸爸和艾草的暧昧关系。我慢慢习惯了对他们暖昧的视而不见,而妈妈像傻瓜一样被蒙在鼓里又使我有一种深重的负罪感。我再也不能像童话里的小孩一样说皇帝没穿衣服了。好在这时,爸爸借到一笔贷款去了湖南做生意。此间,艾草就像多年以前那样一下子蒸发掉了。 
再见艾草是在一个月光清冷的夜晚,她穿着一袭白裙,高耸的乳房犹如两座坟墓,她用荒凉的声音叩响了我城西的家门: 
“还钱,还钱,还——钱——” 
那时候,我妈正在厨房烙大饼,我和妹妹则在里间写作业。艾草用北方侉子特有的声音把爸爸怎么引诱她让她心甘情愿借贷款然后有怎样带她到湖南被人诈骗了钱又怎样把她骗回来全盘托出。声音越讲越激动,两个女人吵了起来。我悄悄关掉了里间的灯,和妹妹爬到床上用被子把头蒙起来,我们企图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后来,终于安静了。我蹑手蹑脚地下了地,从窗口朝厨房望去:艾草走了,妈妈头发凌乱地蹲在炉子旁,大饼滚了一地。 

某个明媚的午后,外公舅舅妈妈妹妹外婆舅妈围坐在电话机旁,我拨起了那个默念了若干遍的号码。接通了,我的脑子里瞬间空白,早已忘了大人们教给我的话。我本想提出的拥有一块蜘蛛秒针手表的愿望换成了一句后来他们认为分量最重的话。我泣不成声的说: 
“爸爸,快回家吧——” 

 

(字节数 : 3532)
梧桐飞向他的鸟 [原创 2005-09-27 19:31:34]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我第一次见到尚晨曦的时候简直吓了一大跳。我真的以为是吴旭冰。那时候我傻乎乎地坐在寝室的小床上,假装无所谓地看着他把东北的土特产分给大家吃。当我从他手里接过一种叫姑娘的果子时,心里很快乐。我舅舅说谢谢人家啊,我说谢谢你吴旭冰,但后三个字是在心里说的。
 
舅舅第二天傍晚就回去了,把我留在这个北方的大学。我一点也不伤感,我相信我的大学生活一定会很快乐,自我见到尚晨曦的那一刻起。尚晨曦不知道我们的历史,我们可以从头开始,做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某一天的某一刻,我伤心地发现事实仍然不是我想象的那个样子。尚晨曦是一个很精的小孩,一点也不懂得狂傲和浪漫。我总是把他当成我的吴旭冰,而他不是,尽管他们长得是那么地像。终于在不久后的一天早晨,因为一件小事我朝他怒吼:
 
你他妈的真王八!
” 
室友们都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犯不着的火气。我突然很尴尬地意识到自己的愚蠢和好笑,我轻轻地对尚晨曦说对不起,我以为你是吴旭冰。
 

 

吴旭冰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特像黄磊在《人间四月天》里的造型。他的脸白白的,戴着一副眼镜,很斯文很斯文。笑容很干净。
 
那时候,我已经做了一个学期的校文学社主编。实在觉得没啥意思就有了退出的打算。正好此时吴旭冰得了省里一个作文比赛的奖,很自然的,他就进入了我的视野。
 
我们的第一次谈话围绕的是钱钟书的《围城》和韩寒那家伙。(那几年好象有开谈不讲《三重门》,读尽小说也枉然的风气。)吴旭冰很自豪地说,韩寒还没出名他就看过《三重门》了。
 
我那时候没看过几本书(现在也一样),所以没有发言权。我说想让你办杂志你觉得怎样。他说要考虑考虑。后来从他的文章里可以看出他是在考虑要不要当阳光文学鸟的问题。(他在文章里称没加入阳光文学社之前管文学社的人叫阳光文学鸟。)
 
有一天晚自习,文学社举行了一次换届选举。社长大人在黑板上写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职务。我大气凛然地走上讲台,在主编的位置后面写上了吴旭冰的名字。还未写完,吴旭冰的孩子气般的叫声就在我的身后响起了——

孙玉虎,还是你当主编吧!” 
我有些想笑,不仅是在当时,也在现在。一年以后,当我看到吴旭冰被一大群崇拜者围在中间眉飞色舞地讲着他看过的某某某的小说时,我会会心地笑笑,笑当初的那个可爱的小孩。
 
我想我开始喜欢吴旭冰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我想我和吴旭冰的故事还未真正开始。我们的故事里我的名字叫兔子,而他的名字叫小尘。别人叫他的笔名陌上尘或是大冰,而我叫他小尘。我在我喜欢的一切人的人名前都加个字,这样感觉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不是也是。
 
我过了一个夏天 ,高三就跑到我的面前说,小子,高三咯。
 
我说我知道啦,我要努力了。
 
实际上我是一个喜欢超凡脱俗的人,不愿意和别人干一样我认为是愚蠢的事情。很显然,当大家都在埋头苦学的时候,我却想寻找一种很轻松的方式完成别人用汗水堆出来的事情。也就是学习啦成绩啦。
 
凭着我的小聪明和高二的老底子,我的第一次月考在别人诧异的眼神中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考五百来分对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事实上,以后都大考中我几乎都没有突破五百分。)
 
日子一天天地过。
 
某日,我发现我与这个集体一点都不协调。我空虚,我郁闷,我好想来一次与众不同的经历啊!事实上,痴爱文学的孩子,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我们这些喜欢涂涂写写的人,在每个特殊的时期都会异常地敏感。也许我们的表达和发泄的方式不一样,但我们的心情绝对是一样的。
 
这个时候,我已经离开文学社一段日子了。但与文学社的联系却更加频繁。我总是从旧黄楼的三楼跑到白楼的五楼去看他们的杂志办得怎么样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吴旭冰在文学社的社刊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回忆一下高一》,虽说是小说但是基本内容在生活中还是能找到原型的。我知道里面的就是吴旭冰。那篇东西的风格是模仿钱钟书的《围城》的,文字气息很颓废。
 
我隐隐感觉到,我,和,吴旭冰,要互相拯救。
 

 
我所记得的我的荒凉的心情是和吴旭冰的几次谈话之后产生的。
 
吴旭冰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但他的气质绝对与朴实的土地和麦田的气质截然不同。我说过他很像黄磊扮演的那个徐志摩,当然就具有浓厚的人文气息。
 
他有三个姐姐,与大多数农民甚至是大多数中国人一样,他的爸爸在拥有了三个女儿之后终于迎来他的延续香火的血脉。他的三姐小时候送给了别人家抚养,直到去年冬天才认回。
 
他家有一个面粉厂,他的爸爸积攒了一些钱把他送进了县里刚办不久的一所据说很好的私立中学。那一年他大概有十一二岁吧。那一晚,我们站在白楼的五楼上谈了很久,他说他当时人小什么也不懂,就只身一人来到陌生的县城。他说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一片茫然。就在这个时候吴旭冰开始找课外书看,我记不清他都看了些什么书,但我知道他选择的这些书使他成为了现在的这个吴旭冰而不是一个很乖巧的孩子或是一个成绩很好的学生。
 
我感动于他的小时候他在乡下那条小街上所发生的故事。那时候他就看过好多书,他说有一次他正在理发,人家指着他说,要借武侠小说朝他借,这小子看的书比我看的还多呢。
 
我记得我心情变化时我坐的位置,我是坐在教室的第三排,我是在一场午睡的噩梦醒来后给吴旭冰写的长长的信的。我在那张黑红的桌子上安静地写啊写,写啊写,一张张A4纸从我的黑色的像河流一样的文字下流走。我从下午一直写到晚自习,我已经不顾老师的讲课,我要表达,我要发泄,我要爆发,爆发!
 
我说小尘我们做朋友吧。我说小尘你就像我丢失在童年的记忆里的弟弟。我想爱你,像爱弟弟一样爱你,我们要互相爱护,我们要互相安慰,我们一起成长,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和小尘最快乐的时光是那个冬天的午后。
 
那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我们到乒乓球馆打乒乓球,我们玩得很开心。我的衣服后面都湿透了。
 
打完球之后我们就去步行街吃米线。我永远都不会忘了那家米线店,我也永远都不会忘了在我年轻的十七岁我所拥有过的心情,那些我独自去吃米线的日子。我不怎么喜欢吃米线,但是我却深深地爱上了那家米线店的氛围,喧闹的,杂秽的,灰暗的,孤独的。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我都麻木地盯着窗外流动的风景。窗子上落满了灰尘。我期待在这家小店能与小尘相遇,但全部时候我遇见的是心情而非小尘。
 
我们吃东西的时候都谈了些什么我已忘记。我就记得我们回来的时候时光倒流了一回。
 
回来的时候我们看见了地上倒了一只破旧的灯箱,上面写着时光倒流。
 
我问,时光会倒流吗?
 
小尘说,不会。
 
我说,还唯心主义呢还浪漫呢,哼!
 
小尘忙说,哦如果根据相对论——
 
我抢白,算了吧你——如果一个人真是性情中人,那他一定会因了他的善良和执著而到达他想抵达的每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是他曾经历过的浪漫的领地。
 
我所写的这些文字已非当时的原话,我的记忆已经模糊,但印象却清晰。我记得小尘当时很干净地笑了,我还未来得及理解他笑的涵义,就像一只逃跑的兔子一样从马路上飞奔而过。一辆汽车把我和小尘隔开了。我的心微微失落。等小尘也过了马路,他一拍大腿,说,完了,球拍丢米线店了!
 
我在后面慢慢地往回走,等他回来后我们又一次看到了那只破旧的灯箱,上面写着时光倒流。我对小尘说时光倒流了吧。小尘又一次干净地笑了。
 
又要过马路了。我和小尘说喊一二三咱们一起跑。
 
一,二,三——

过马路时我想,这回我们是一起过来的。 
汽笛声在我们身后呼啸而过。
 

我们先是绕着操场一遍一遍地走,不停地说话。走累了,我们就坐在红色的观望架上,看那些即将参加元旦长跑的高一新生从我们的脚下轰轰烈烈地跑过。有风吹过,我的脊梁上凉冰冰的。不知是什么时候,操场上的广播里传来了一首很好听的歌。小尘说是《十年》,我问:什么?失恋?他好象也没有听清楚我的话,在他的掌心上写下了十年 ”两个字。我说哦。小尘说这首歌是陈奕迅唱的,我说哦。我真的好喜欢那首歌,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以为这是一首写给友谊的歌。我就是这样,总是喜欢生活在自己的所以然里。
 
但是,你要明白,在以后的相当一段长的时间里我都是它的俘虏。
 


 
我真的变成了一个俘虏,友情的俘虏。
 
我发现自己上课开始不断地牵挂,我知道自己是在牵挂小尘,但是这些日子以来我才明白我实际牵挂的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不确定的情感,这种情感可以说有友情的成分又不完全是友情。我有时候真的不想去回忆那段日子,现在我试图用文字把它分解得条分缕析,就像是在揭一块很旧以前的伤疤,要看清楚下面的模样。
 
某日,我做政治周周练读了三遍题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些什么。我知道我的我真的是要完蛋了,我不能再在高三呆下去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在一个晚自习前的下午再一次听到了《十年》,我听到了陈奕迅沧桑的歌声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
 
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XX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我真的以为那是一首写给友谊的歌,我模模糊糊地听着歌词,感动不已。
 
我对于《十年》这首歌的敏感很快就在同学之间传开了。每当某处传来这首歌,我的同学就会招呼我去听——
 
孙玉虎,《十年》哦!
” 
而我则会很激动地大喊一声啊——,以超光速冲出教室。如果某一天的某一刻,我突然像弹簧一样从凳子上蹦起来,你就会听到我的背后有人在说——
 
肯定又是《十年》!
” 
是啊,十年!十年成了友谊的代名词。
 

 
我的糟烂的月考成绩实在让我不想再在高三生活下去了。终于某一天我的妈妈说,不能念就退回高二吧。我的心微微一动。退回高二,我就可以和小尘在一起了。我要好好地帮助他,我要和他一起努力,一起上大学。于是,留级的想法就在我的心田里萌芽了,生长了。
 
那时候我已经什么也不顾了,我的唯一的希望就是和小尘在一起,我要帮他上大学。
 
我记得我第一次向最喜欢我的一个学校领导W君说出我的想法的时候是在一节大课间。那时候全校就剩下我们高三的人还在可怜巴巴地上课,课间操早已经停了。
 
我对W君说,我觉得自己现在的状态很不好,我想留级。
 
我的语气是软绵绵的,毫无说服力的。他那个时候一定在想,孙玉虎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呢?我听见他用带着张扬的语气在他的办公室里高声说话:这小孩想留级!我当时恨不得挖个地洞就钻进去,因为那间办公室里同样还有一位特别喜欢我的老教师S。幸亏他在忙着他的报纸的事情,没有听见W君的话。
 
S看见了我后,就说,孙玉虎,你还有一份稿费在我那里呢。
 
我说哦。
 
W君说我也管不了这件事你去找X校长吧。
 
我一听就知道留级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
 
我跟着W君来到了X校长的办公室,两张很面熟的脸庞跑到我的眼睛里,一张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写满清高的脸,一张是我班主任对桌的历史老师Z君的脸(只不过那一刻他的脸上多了一种叫谄媚的东西)。W君把我送进去简短地说了几句就把我丢在了那里。X校长和Z君刚开始的时候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他们很悠闲地说着一些话儿,我装作很有耐心地很虔诚地听他们说话的样子,心就像掉在了大海上一样茫然。
 
终于,Z老师走了之后校长才慢腾腾地说:真是奇怪啊,怎么喜欢写作的小孩的成绩都不是很好!像韩寒一样!这是个很特别的现象,我得立个课题好好研究研究。我当时的心情是喜悦加悲哀——他居然拿韩寒和我比较;他居然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把我把我当作一个命题!校长说你下学期开学的时候再来找我吧。我说哦。
 

 
我真的以为我可以留级了。
 
我的期末备考的日子和整个寒假都是在等待中度过的。我在等待春天的到来。
 
我开始和我的高三同学告别,我说我要上高二去了。他们都表示出巨大的吃惊和微微的欣喜。他们极力掩藏他们的笑脸说:上高二——你确定吗?我也装作真诚的样子说我确定 。我的同桌旺仔,我的好朋友ABCDEFG,他们问我为什么。我说我感到力不从心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是为了小尘,包括我自己。
 
我记得期末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晚上,我终于对班主任说出了我的想法。他说他早就听说了——其实我在校长的办公室里看到Z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班主任的外号叫log,log说我尊重你的选择,只要一切有利于你的成长。当时我真的是非常非常感谢我的班主任,要知道那时的我有多么的无助。Log问我原因,我说我的外语和数学的基础很不好,我现在感到力不从心了,我想退回高二把这两门课好好地补一补
…… 
其实我一直在欺骗,欺骗我的好朋友,我的老师,我的亲人,还有我自己。你真的是要回到高二好好地学习吗?不是,你是想和小尘在一起,你是在追求一种无比虚幻的东西,你抛弃了你的前程,你的可能的荣光,你的友谊,你的种种种种。你的所有的原因只不过是借口,是迷惑你心灵的幻象,是置你于死地的坟墓!
 

高三第一学期的最后一天,我抱着一摞书本去小尘的宿舍找他,他听说了我要留级的消息很是震惊,我记得他当时是笑着的,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那种干净的笑容,但是我读不懂他的笑。我的心莫名地恐惧起来。
 
我们是在学校的一个拐弯处分手的,他要了我的电话号码,我高兴地告诉了他。
 
在学校的大门口,我看见小尘在路边买磁带,我招呼了他一声。他就把一盘磁带塞在我的怀里,坐着预先叫好的马自达走远了。
 
是刘若英的《我的失败和伟大》,小尘喜欢而我不太喜欢的歌。
 

 
有一天课间操,我去六楼的校报编辑部领稿费。我对S老师说出了我的留级的打算。像别人一样,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出了那个根本就站不住脚的理由,他没有一点惊讶而是附和了我的想法,他说这样也好,等来年考个好的一本学校。他说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找一下学校。我万分激动,我说我已经找过校长了。S老师紧接着问我说X校长的看法是什么。我说他已经答应我等到开学的时候再去找他。S老师说哦。他说S校长是他的学生呢。我十分诧异又万分惊喜。我说我的班主任log也同意了呢。他说哦。他说log和他在一个办公室工作过,那时候他是年级的负责人,而log就坐在他的对桌。S老师说,log方面就包他的身上了。而校长只要同意了就好办。我感激地说谢谢S老师。
 
这件事情发生在寒假的前的一个平凡的课间,S老师给了我巨大的幻想和希望。
 
我整个寒假都在等待中度过的。我在等待春天的到来。
 
我去了一趟S老师的家。我送给他一本余秋雨的散文集。
 
S老师说事情全包在他的身上了。我说哦。
 

 
要过年了,我去外公家。好多的亲戚都来了。好多的弟弟妹妹都来了。他们像往年一样问我的成绩,我说还好吧。他们说你要努力咯,高三是关键的一年呢。我说哦。
 
我的外公吃完了饭,疲惫地躺在沙发上,他拿着一根牙签小心翼翼地剔着牙齿。过了一会儿,他剧烈地咳嗽起来,那是我听了很多年的声音,让人担心又让人麻木得不以为然。我的外公走到外面去清理肺腔,一下又一下,沉重地。他回来后,疲惫地躺在床上。他把脚踝搁在床头,两只腿吊在空中,头枕在枕头上,枕头放在床的中间。
 
我的外公说这样做有益于大脑的血液循环。
 
我的外公,他的身体一天天地衰老了。
 
他没有问我的成绩,只是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后来,我才知道我英明一世的外公他那个时候就看出来我的成绩没有以前好了,他在等我,他在等我的奖状——我每年放假都要都要把我的奖状和荣誉证书拿给外公保存的。他会把我的奖状和荣誉证书小心翼翼地放在那个酱红色的大木箱子里面,然后上锁。我的外公在等我。
 

我的外公在等我。当我再一次把这篇文章拾掇起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半年了。这件半年之前我所急需讲述的故事似乎真的往事如风了。
 
在这短暂的飞快的半年里,我也终于肆无忌惮地成长起来。上学期夕林来信说,兔子,我终于又重新看见了你的从容的笑脸,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你的那个样子——你是需要用真实和梦想来滋润的人。我想我是被她言中了。
 
现在,我身居中国东北的一个城市。又有了一群好朋友,又有了笑容。我给他们讲我的故事我的青春年华。讲着讲着我就会说起这个不是故事的故事,那份华丽的忧伤的心情。我发现这个故事被我讲起来就显得很轻浮,很多细碎的东西都被无形之中淘走了,惟有我的文字还可能将它们固定下来。最后,我把存有这个未完成的故事的磁盘给他们说,喏,这是我的故事。
 
有一段日子我在想,我是否应该放弃这个故事的叙述。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我的伤口已经愈合(尽管有时想起来还隐隐作痛),我真的还有必要把这个故事再讲下去吗?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推着我要将这个故事完成——即使我的记忆背叛了我,我的心灵也不许我把它搁置在天涯海角。就权当是青春的纪念吧——等我老了再看。
 

尾声
 
黄磊在《似水年华》里这样唱道: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岁月,轻描淡写。想你的心,百转千回。莫忘那天,你我之间。
 
如今,对于小尘,我亦无承诺,只余思念。祝福他及华春兰及郇琦及普天之下所有即将高考的小孩一切都好。
 
记得高考那四天,每天都是老爸骑着自行车载我去考场。我一手搂着他的腰,一手捧着历史书抱佛脚。老爸在考场外等我出来,再载着我一起去外公家吃午饭。
 
有一天黄昏下起了大雨,我们都淋成了落汤鸡。回到家,我蒙头睡了一个小时,起来吃完饭,背政治一直背到凌晨五点钟。我从经济常识到政治常识一字不漏地输理了一遍,第二天上考场脑子反而清醒得很,信心百倍。
 
N
天之后,又经历了比高考还折磨人的估分填志愿等录取通知书。终于,大家又幸福地笑了。
 
我们坐在很矮的木板凳上,谈论这一年来的种种。我说,外公我估计这一学期我吃了一头牛呢。(高三下学期的午饭我都是在外公家享用的。)外公不解。我说每天都吃牛肉,用牛肉汤泡米饭,怎么都能凑成一头牛了。外公大笑,后又半信半疑,就掐指算起来。
 
○○四年的夏天,我和舅舅坐上了北上的火车。看着窗外急速退去的树木,山川,河流,好象我的高三就从此不再了。在火车上,我梦见了我的高中学校和许多模糊的身影模糊的事。最后,我梦见了操场,操场边上的梧桐树成片地连根飞起,朝着云霄的方向——云霄之上,鸟雀成群。
 
那是多么壮丽的一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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